洲明(洲磊)公司对“337调查”的情况通报

    今年2月20日,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退休教授Gertrude Neumark Rothschild 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申请,指控全球30家企业在美生产和对美销售的发光二极管(LED)和激光产品侵犯其1项专利(专利 号:5252499),要求ITC启动“337调查”,并申请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3月20日,ITC正式立案调查,被正式起诉的单位30家,中国4家深圳LED企业涉案,涉案产品在美国海关税号为85414020(发光二极管)、85414060(发光二极管外的其他半导体器件)。涉案的四家中国企业分 别是: Guangzhou Hongli Opto-Electronic Co.,Ltd.,China;(广州市鸿利光电子有限公司) Shenzhen Unilight Electronic Co., Ltd., China; (深圳市洲磊电子有限公司) Exceed Perseverance Electronic Ind., China; (深圳市超毅光电子有限公司) Lucky Light Electronics Co., Ltd., China; (深圳市佳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据悉,今年,美国“337调查”已是第五次袭向中国企业,而这次的目标是LED产业,直接受影响的行业 有:LED晶片、封装及应用(包括显示屏、照明、背光)厂家;显示器背光、汽车照明、家电DVD、VCD等所有用到蓝光短波二极管技术的产业,而这些企业 大部分集中在广东特别是深圳地区。

    什么是“337调查”

    “337调查”又称“不公平进口贸易做法”,指的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对不公平的进口行为进行调查,并采取制裁 措施的做法,它主要针对进口产品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不过,此次批控中所涉及到的侵权起诉,经过专利工作组、行业技术专家和专利律师的认真分析,专家 认为本案原告方的5252499专利从技术上较弱, 在科学上很难讲通。

    按照美国法律,企业在被337起诉之后20天内必须回复,否则将被视为弃权而败诉。因此,应诉企业须在4月 20日左右正式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应诉理由。5月初,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进行第一次听证会,同时确定整个案件审理时间。明年1月开庭宣布第一次处 裁,最终的宣判在明年3月。

    4月16日,中国涉案LED企业中的广州鸿利光电子和深圳市洲磊电子有限公司开始应诉,而超毅光电子和佳光电子两家企业以诉讼费用过高企业无力承担为由,放弃联合诉讼。按以往美国“337调查”的案件来看,应诉费用一般在600万美元左右,本次应诉企业至少需要准备300万美元。

    败诉后果不堪设想

   此次被起诉的实际上是生产发光二极管的一项技术,这项技术的专利所有权在上游的芯片制造企业。但美国方面却并没有起诉这些真正使用技术的上游企业,起诉的却是购买了芯片之后进行加工出口的下游企业。根据“337条款”,如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经调查认定进口产品侵犯了美国的知识产权,就有权采取有限或普遍排除令、停止令和救济令等措施。正是因为“普遍排除令”的威力,因此 美国的起诉方往往是在我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出口产品行业中,针对规模较小的企业提起调查申请,一旦有一家小企业败诉,就可以进一步利用排除令限制我国整个行业的所有企业对美出口。

    根据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的统计,2007年我国发光二极管产品的产值为168亿元,相关应用产品接近300亿元。如果我国企业在此次 “337”调查中败诉,除了丧失在美国的市场份额外,可能还会影响对欧洲、南美等地的产品出口,这意味着将会失去数百亿美元的国际半导体应用产品市场。

    而且,美国方面在寄来起诉书的同时,又私下给企业寄来了一份和解协议,协议中被告中国企业可以不用交钱就能和解,但条件是要承认侵权,而且以后只能购买他指定的国际上五家公司的产品,不能购买国内企业的产品。这样一来,企业一旦选择了弱势和解,便会给国内刚刚起步的LED晶片和封装产业带来灭顶之灾。

   LED企业抱团应诉

   在4月16日举行的“关于应诉美国ITC‘337调查’的律师签约会” 上,应诉企业代表广州鸿利光电子有限公司李国平董事长和深圳洲磊电子有限公司林洺锋总经理都明确表示,有信心和决心在行业的共同帮助下,积极应诉,进行不侵权抗辩,争取最好的结果,为行业谋求最大的利益。

    产业联盟秘书长吴玲表示,针对以往其他行业337案件“谁介入谁受益,不介入难受益”的规则,希望能有更多上游企业认识到其危害性,积极申请第三方介 入,并积极支持应诉企业的行动,以自愿、量力的原则为应诉企业募捐。目前,已有多家国内LED企业负责人表态要积极重视此次事件,并表示会出钱出力,共同 解决巨额的诉讼费用。其实,此次应诉也是中国企业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的一次很好的练兵机会,通过应诉不仅可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今后对此类事件的应对能力,更重要的是为行业乃至国内其他产业积累经验,为以后类似事件提供借鉴。

 洲磊公司申明

     此次我公司遭遇的美国“337调查”,经过专利工作组、行业技术专家和专利律师的认真分析,本案原告方的5252499专利从技术上不完全成立, 在科学上很难讲通。在权利要求上,处理条件和专利说明和原告要求并不完全相符。“337调查”之意不在专利侵权,而在保护住自己的市场份额。现在,我公司正在国家相关部门和产业联盟的支持下积极应诉,截至目前,“337”调查事件对我公司对外出口和国内生产毫无影响,一切海内外业务业务正常。同时,LED 行业遭遇“337调查”只是一个开始,随着我国LED产业的快速发展,今后我国LED产业的知识产权问题将会面临更大的挑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实行有效的应对策略,是我国LED产业需要共同提高警惕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